2006年5月2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旁听代表从平民视角审视“法治浙江”

  昨天上午,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了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决议(草案)》。我们的“我与法治浙江互动”走进大会堂,和参加会议的旁听人员们互动了一回。下面摘录了部分旁听代表的精彩发言。

  沈福锦:
  建设“法治浙江”,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协调推进浙江经济、政治、文化建设的基本保障,也是实现和谐浙江的法律保障。我个人认为,这个决议下得非常及时和必要。我是一个文化工作者,目前,我省在文化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完善,我希望随着“法治浙江”的推进,能够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,用法来保护文化工作者的权益,大力发展我省的文化产业。
李雨华:
  决议草案的内容既是政府关注的重点,也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。决议草案中特别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,丰富民主形式。我认为,人大常委会允许公民旁听,这本身就是个很好的民主形式。希望今后能多安排这样的形式。另外,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开设一个平台,方便市民参政议政。

  姚俊康:
  我今年75岁了,来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的旁听,目的就是想听听“法治浙江”建设的内容到底是什么。当前社会上一些腐败问题、农村土地问题、食品安全问题等等都引起老百姓的极大关注,“法治浙江”建设应该解决这些老百姓关注的重大问题。要真正实现“法治浙江”就要真正体现依法办事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这是所有老百姓期望的。希望政府能扫除一切阻力,来实现这个宏伟目标,不要搞形式主义。

  严鑫伟:
  我是法学院的学生,因为专业的缘故,对法律关注较多,法制意识也多一点。但其他专业的同学,法制观念就相对薄弱一些。我想在“法治浙江”建设中,法制宣传很重要。学校要多开展一些法制宣传方面的活动,社会上也要多举办一些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,使得整个社会形成公民自觉守法、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法治环境。   本报记者 陈晓青
  我们的互动平台将继续开通,下期主题是:检察机关如何为法治浙江服务,希望全省读者给我们留言。电子邮件:zjfzhb@vip.sina.com;QQ:641798468;手机短信:13357187733(免费)。